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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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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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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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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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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5】8号)、《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关于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综合配套部分)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5】015号)、《关于变更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函》、《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6】00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前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前行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位于启动区,宗地编号为XACR-2024-026。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实施5条城市支路,总长度约2.016公里。分别为ED511(ND506-NB9)、长度620米;ND506(EC4-EA2)、长度225.5米;ND507(EC4-ED511)、长度117米;ND508(EC4-EA2)、长度264米;ED515(NB8-ND507)、长度399米(其中桥梁长度42.06米);ND506(EC4-EB4)、长度390米。2.3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绿化养护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环保和环境监理等方面监理。若本工程达到相应规模,需实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则相关费用已由监理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水土保持监理具体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5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工期为1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7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6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7 本项目估算金额约为110万。3.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最低要求: /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⑤项的要求:①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③具有3年及以上监理工作经验,且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一个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业绩无合同额要求);④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⑤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任职。(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13日0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7.开标形式及地点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 /、 公示与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雄安前行置业有限公司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联系人:王泽宇电 话:0312-4078828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雄安大街319号中国中化大厦项目负责人:张相丞、刘朝、马国栋、吕晓辉项目负责人电话:0311-68008868、13311584838电子邮件:liuchao23@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10.6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14.394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10.8 异议和投诉(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吕晓辉电话:13311584838电子邮件:lvxiaohui1@通讯地址:河北省安新县雄安大街319号中国中化大厦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邮箱:yshhjjjyjd@。10.9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10.10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10.1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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