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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工业园区综合废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民和工业园区综合废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青海
发布时间:
2026-09-18
详细内容:

民和工业园区综合废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GXB-2026-020

民和工业园区综合废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工业园区综合废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服务)

1.2采购人: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品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处理规模3000m3/d,尾水执行国标一级A标准;现状设计规模为2500m3/d,扩建后总设计规模达到5500m3/d,以上建设内容的环评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处理规模3000m3/d,尾水执行国标一级A标准;现状设计规模为2500m3/d,扩建后总设计规模达到5500m3/d,以上建设内容的环评服务。

2.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11月30日

2.3建设地点:民和县工业园区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规定相关标准。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青海省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需提供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的截图)。

(6)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9月19日至2026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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