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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2-5楼卫生间翻新项目电子卖场定点议价单位资格公开遴选公告
公告名称: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2-5楼卫生间翻新项目电子卖场定点议价单位资格公开遴选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9-18
详细内容: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2-5楼卫生间翻新项目电子卖场定点议价单位资格公开遴选公告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2-5楼卫生间翻新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电子卖场定点议价单位,欢迎符合资质的遴选申请人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2-5楼卫生间翻新项目。

项目编号:DHH26-ZH4CFGB-094。

最高限价:¥439,920.24元(含暂列项¥34,751.36元)。

遴选需求: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2-5楼卫生间翻新项目-电子卖场定点议价单位选取遴选,一项。具体详见遴选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5个日历天内完工。

二、遴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已进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修缮工程类别(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资质的相关佐证资料);

5.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4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style=";margin-bottom:0;text-indent:31px;height: 24px">5.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供应商应同时提供近三个月(从采购公告发出当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②如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证书上未明示具体签名处的,可在证书空白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本人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一级建造师必须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内)。

6.其它要求:无。

7.成功购买本项目遴选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8日开始。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style=";margin-bottom:0;text-indent:31px;height: 24px">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2026年9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遴选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参加遴选: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2日。

遴选申请人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style=";margin-bottom:0;text-indent:31px;height: 24px">2.勘察现场及现场答疑

(一)勘察现场

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的遴选申请人须在2026年9月22日17:00前将营业执照、查勘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每个申请人参与踏勘人员不超过3人)发送至采购人邮箱(zhzyxzk@),邮件标题统一为“供应商名称+申请参与审判大楼2-5楼卫生间翻新项目现场勘察”,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遴选申请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发生的所有费用。

现场查勘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10:00前到达(因未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造成的后果由遴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集合),请查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采购人统一带领各遴选申请人对本项目的现场进行勘察。

(二)现场答疑

采购人在现场勘查结束后统一组织现场答疑。遴选申请人应在现场答疑前,将需要采购人澄清或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提交至采购人。采购人将在现场答疑中对遴选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统一解答。

现场答疑内容涉及遴选文件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遴选文件的遴选申请人,该书面答疑内容作为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遴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现场答疑中的口头答复,若未以书面形式确认,不构成对遴选文件的修改。

(三)关于后续质疑的限制

遴选申请人参加现场勘查及现场答疑后,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遴选文件全部内容。遴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情况、施工条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事项有疑问的,应在现场答疑中提出;未在现场答疑中提出的,后续再就上述事项提出疑问或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遴选申请人未参加现场勘查或现场答疑的,视为对项目现场情况及遴选文件全部内容已知悉,不得以未参加现场勘查或现场答疑为由主张对项目现场情况不了解,亦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疑问或质疑。

3.发布媒体: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style="margin-top:0;margin-right:0;margin-bottom:0;margin-left:37px;margin-bottom:0;height:24px">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

联系方式:0756-2666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0756-2882704(项目咨询)、0756-2882707(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叶松(项目咨询)、梁倩盈(报名咨询)

电话:0756-2882704(项目咨询)、0756-2882707(报名咨询)

邮箱:dahanghai1017@

附件:遴选文件及附件

发布人: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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