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海口学校(勘察)已由海秀审批复(2026)2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山西建投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海口学校(勘察):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海岸南片区田罗村B2301地块和B2201,拟建设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总用地面积66251m2,其中B2201地块用地面积30245m2,B2301地块用地面积36006m2。总建筑面积104289.20m2,其中B2201地块总建筑面积42266m2,B2301地块总建筑面积59043m2,B2201地块和B2301地块横跨道路上盖操场部分建筑面积为3160.20m2(其中看台建筑面积为200m2)。
2.3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及后续相关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其他说明: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海口学校(勘察):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1、2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级)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详见招标文件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 3.6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海口学校(勘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9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