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CZB-2026-0823。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水电料、五金日杂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元(最高限价:预算单价的100%)。
5.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水电料、五金日杂采购,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
5.2.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
5.3.供货期限:1年,按照甲方需求及时送货到位,对不符合甲方订单质量、数量、包装、标识等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合同日期届满或费用达到预算金额之时(以先到为准),合同自行终止,届时将重新招标。
5.4.交货地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所提供审计报告应当附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验的二维码,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rc=" title="" a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