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五寨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纳税凭证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