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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煎房屋租赁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公告名称:
代煎房屋租赁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所属地区:
福建
发布时间:
2026-09-18
详细内容:
代煎房屋租赁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时间:2026-09-18 6 次

我院拟委托一名供应商提供代煎房屋租赁服务。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采购要求和范围

资质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符合本调研文件要求的境内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2.具有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法人资格。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提供租赁的房屋总面积要求:≥375㎡ 。

2、提供租赁的房屋须设置独立的中药煎药管理部门、操作区和储药区等,操作区分为准备区(收药、复核、存放)、浸泡区、煎煮区、清洗区及储药区等功能区、独立生活区、 药渣处理区,工作区内域(所有功能区域须集中在同一楼层)。

3、须具有代煎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4、提供租赁的房屋须配备煎药机设备≥80台。煎药机须具备二煎功能,且包装机和煎 药机的比例大等于1:4。

5、提供的煎药室机器设备维护响应时间小等于2个小时。

6、提供租赁的房屋电负载能满足同时使用煎药设备容量,有独立的水电供应系统(可独立核算)、物流通道等。

7、提供租赁的房屋配备的储药区(煎液冷却后)应保持在室温以下,需要2-8℃储存的药品须配备冷藏设施。

8、提供租赁的房屋有独立的中药调剂场地,面积≥60㎡,同时配备满足采购人代煎服务相应数量的调剂台。

9、提供租赁的房屋距离医院≤15公里,通勤时间≤30分钟。

10、提供租赁的房屋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周边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11、提供租赁的房屋的环境须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12、提供租赁的房屋环境须符合消防部门要求。

13、提供租赁的房屋须配备好空调与新风系统。

14、提供租赁的房屋须配备紫外线消毒功能。

15、提供租赁的房屋具有一定的防虫防鼠功能,房屋须定期进行四害消杀。

16、场地及水电维护响应时间:即刻响应,日间30分钟内,夜间1小时内处理完毕。

17、须负责处理煎药产生的药渣。

本项目按季度结算,房屋租赁期满一季度,供应商开具单季度正式发票交予院方,院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单季度费用。

二、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加盖公章。

1、报价表(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

三、市场调研接收材料时间

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8:30-12:0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要求:请各供应商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

五、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六、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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