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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朝天沟、黑桥子渠、胜利垸渠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朝天沟截污工程EPC总承包(JZSS-202609SZ-01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S-202609SZ-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朝天沟、黑桥子渠、胜利垸渠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朝天沟截污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审批(2026)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石首市朝天沟区域
建设规模:朝天沟截污工程包括新建DN300污水主管600m,DN400污水主管1250m,DN500污水主管2750m,DN600污水主管4000m,DN500微顶主管600m,DN600微顶主管800m;DN160污水支管1500m,DN200污水支管5000m,一体化泵站2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承包人应完成招标项目的地质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等内容)、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和工程建设(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完成图纸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开展项目前期报审报批工作;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合理包含的一切内容与项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费用等全面管控和负责,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及保修期内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2523.04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9日至2026年10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 10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五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3)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 ”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如因未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被拒收。 (5)因实施“一网通投 ”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 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6)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 ”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7)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本项目拟采用“远程异地” 及“评定分离” 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9)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 :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石首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电话 0716-781952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首市绣林大道121号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大道
邮编:
434400
邮编:
434100
联系人:
陈智海
项目负责人:
胡琦
电话:
15207173563
电话:
1373340344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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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492471616@
电子邮件:
38642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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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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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