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70MPa扩张式裸眼测试封隔器胶筒加工公开招标公告
175℃/70MPa扩张式裸眼测试封隔器胶筒加工
项目编号:GCJSYJY2609-FW001-CZGS242-B110397T1220617-1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75℃/70MPa扩张式裸眼测试封隔器胶筒加工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75℃/70MPa扩张式裸眼测试封隔器胶筒的研发面临超高温热老化降解、超大压差(70MPa)下的动态密封失效、高膨胀比(大变形)与裸眼井壁不规则适应性之间的协同矛盾,以及材料力学性能与结构完整性在极端工况下的耦合失衡等多重极限技术挑战,加工工艺涉及特种橡胶配方、精密模具及高温硫化等复杂环节。本项目拟加工24套胶筒,以满足结构验证与井筒模拟测试的迫切需求。
2.2 招标范围:扩张式封隔器胶筒及配套工具的加工。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地点:北京市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还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指类似本招标项目完井工具胶筒委托加工。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关键页,合同应清晰体现服务内容、金额、时间等信息。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且无法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如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供以下①或②任一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①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上一年度(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②本单位出具的近一年财务状况说明(格式自拟)以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收入支出表等。
3.4设备要求:
车床不少于2台,最大工件长度不低于2000mm、外圆直径不低于220mm;加工中心不少于1台,定位精度±0.05mm、重复定位精度±0.03mm;(提供证明材料:①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采购发票或合同关键页,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对应发票;②关键参数证明材料(如铭牌或用户手册等),同时提供①②)
3.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至少一个技术管理人员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信誉要求:
① 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②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④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
(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
(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
(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⑤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⑥ 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⑦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至 2026-09-23 23:59:00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font-weight: bold;">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height: 30px; font-size: 15pt;">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9-29 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标段/包收取,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保险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电汇形式的,须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或基本账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采用电汇或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font-weight: bold; color: rgb(255, 0, 0);">(请勿在云梦泽平台直接投保或电汇)
(3)采用保函形式的:
如为电开保函,须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如为信开保函,若投标人开具的信开保函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其他公开方式查询,可将银行保函的电子版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开具的信开保函不支持二维码或无法公开查询,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信开保函原件现场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中心3号楼26层 _收件人:董浩杉 电话:010- 58235688。
保函和保险有效期须涵盖投标有效期。
5.4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平台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956100转6,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房烨欣
电话:13241268149
招标机构(异议受理单位):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联系人:董浩杉,孙成富
电话:010-58235688
电子邮件:czdhs@
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或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官网查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