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含环境类监测。具有设备清单和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5、投标人有实验室。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地、设备清单等。
6、具备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能力附表覆盖 CODcr、氨氮、pH、水温等污水检测指标,可出具加盖 CMA 章的监测比对报告,满足 HJ355-2019 规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四、投标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必须如实填写十堰市太和医院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服务类),纸质版(加盖公司公章随报名资料一起)和电子版(发送到我招标办邮箱)各一份。
(2)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CMA 证书 +能力附表完整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查监测指标)
(6)具备现场采样、实验室水质分析全套设备,采样人员持证(环境监测采样人员上岗证),具备污水现场采样能力。提供证明资料。
(7)提供近 3 年具有医疗机构污水在线监测实际水样比对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优先医院项目),证明熟悉医院污水监管要求。
备注: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相应资料,并加盖公章,装订提交;外地投标商可将纸质资料通过顺丰速运邮寄至如下地址。
四、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719-8801517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太和医院济安8楼招标办公室
邮 编:442000
邮 箱:zbb@
网 址: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太和医院官方,通过“医院信息”→“太和医院官网”→“公众版”→“招标公告”查询招标信息。

招 标 办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