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一次性空瓶及重复灌装空桶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预估采购一次性空瓶数量90万瓶;重复灌装空桶数量500个,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配送供货,按照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按采购人要求配送供货。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接到配送通知后7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当结算总金额达到采购最高限价金额(¥260000.00)或服务期限达到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则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服务标准:1.拟供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2.拟供产品应保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所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保证是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3.所用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瓶、桶和盖;所供水桶和盖须符合卫生标准,水桶表面保持洁净无垢,桶盖严禁循环使用。4.严格按照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中约定的各产品技术规范、要求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必须按比选时提供的样品足量供货,若验收时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验收,到实际使用时,发现产品与样品不一致或数量不足的情况,按要求补足产品,并按响应文件上的相关承诺及采购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进行赔偿,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