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6年9月14日拟对如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169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多功能聚烯烃衍生物中试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在瑞兆科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建设16吨/年多功能聚烯烃衍生物中试装置,配套建设中试控制室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978.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2.27%。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初期雨水、膜再生废水收集后,依托厂内现有污水综合处理站预处理,出水接入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常规线集中处理并实现70%回用,30%尾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深海排放;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脱盐水站排水收集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低硬度线集中处理并实现70%回用,30%尾水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闪蒸鼓泡废气收集后经“1#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投料废气、过滤洗涤废气、干燥废气、除焦废气、脱轻废气、脱重废气、丙酮洗釜废气收集后经 “2#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以上废气合并后再经 “膜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