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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二次)标包2:成县、徽县、两当(询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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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二次)标包2:成县、徽县、两当(询比文件) |
| 所属地区: |
甘肃 |
发布时间: |
2026-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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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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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二次)标包2:成县、徽县、两当(询比文件)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9-17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二次)(标段编号:GSBBFA202608060018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随着陇南分公司各项业务的深入推进与市场拓展,日常营销推广、品牌塑造及客户维系等活动日益频繁,对各类广告宣传品的需求呈现出高频次、多样化和定制化的特点。本次采购旨在通过引入优质供应商,构建为期两年的标准化、规模化采购框架。其核心目的在于:一是实现降本增效,依托集中规模采购有效降低单次采购成本,优化整体预算控制;二是保障供应品质与效率,确保宣传品类丰富、质量可靠且交付及时,为各营业部、核心厅店提供坚实支撑。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具体采购内容为:
1.非纸质类宣传品:包括广告制作-喷绘、广告制作-网格布、地贴、户外用品、车贴、相纸、门型展架等;
2.纸质类宣传品:包括二联单、三联单、宣传二折页、三折页、海报等。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标包1)
/
-
2
武都区
/
2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标包2)
/
-
2
成县、徽县、两当
/
3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标包3)
/
-
2
宕昌、文县、康县
/
4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标包4)
/
-
2
礼县、西和
/
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1:市公司市场部、武都区;标包2:成县、徽县、两当;标包3:宕昌、文县、康县标包4:礼县、西和。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3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标包2:成县、徽县、两当,份额分配为第1名50%,第2名30%,第3名2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3最高响应限价清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及对应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无法查询的需说明原因),如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为公开可查状态,评审时将进行信息核实。
2.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应由法人加盖单位章),并同时提供法人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6印刷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印刷许可证。(以证书扫描件为准)
2.1.7转包、分包: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1.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9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关于响应有效期的规定。
2.1.10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且不允许负偏离。
2.1.11交付期:常规订单48小时内送达项目现场完成交付/安装;应急订单24小时内送达项目现场交付/安装。
2.1.12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2.1.13商务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关于响应报价的规定。
2.1.14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3条款。
2.1.15异常投标情形:核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2)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3)响应活动异常关联;
(4)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响应,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
(2)(3)项的具体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通知投标人作出解释说明。评审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2.1.16不得存在得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对比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8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1日 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建设东路
地 址:
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邮 编:
746000
邮 编:
730000
联 系 人:
张艳奇
联 系 人:
岳菊 雷鸣 杨晶晶 李阳
电 话:
18993916816
电 话:
19913909967、1991390993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9913909967@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2026年09月16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二次)标包2:成县、徽县、两当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二次)(标段编号:GSBBFA202608060018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随着陇南分公司各项业务的深入推进与市场拓展,日常营销推广、品牌塑造及客户维系等活动日益频繁,对各类广告宣传品的需求呈现出高频次、多样化和定制化的特点。本次采购旨在通过引入优质供应商,构建为期两年的标准化、规模化采购框架。其核心目的在于:一是实现降本增效,依托集中规模采购有效降低单次采购成本,优化整体预算控制;二是保障供应品质与效率,确保宣传品类丰富、质量可靠且交付及时,为各营业部、核心厅店提供坚实支撑。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具体采购内容为:
1.非纸质类宣传品:包括广告制作-喷绘、广告制作-网格布、地贴、户外用品、车贴、相纸、门型展架等;
2.纸质类宣传品:包括二联单、三联单、宣传二折页、三折页、海报等。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标包1)
/
-
2
武都区
/
2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标包2)
/
-
2
成县、徽县、两当
/
3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标包3)
/
-
2
宕昌、文县、康县
/
4
2026年-2028年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标包4)
/
-
2
礼县、西和
/
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1:市公司市场部、武都区;标包2:成县、徽县、两当;标包3:宕昌、文县、康县标包4:礼县、西和。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3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标包2:成县、徽县、两当,份额分配为第1名50%,第2名30%,第3名2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3最高响应限价清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及对应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无法查询的需说明原因),如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为公开可查状态,评审时将进行信息核实。
2.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应由法人加盖单位章),并同时提供法人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6印刷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印刷许可证。(以证书扫描件为准)
2.1.7转包、分包: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1.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9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关于响应有效期的规定。
2.1.10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且不允许负偏离。
2.1.11交付期:常规订单48小时内送达项目现场完成交付/安装;应急订单24小时内送达项目现场交付/安装。
2.1.12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2.1.13商务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关于响应报价的规定。
2.1.14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3条款。
2.1.15异常投标情形:核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2)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3)响应活动异常关联;
(4)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响应,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
(2)(3)项的具体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通知投标人作出解释说明。评审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2.1.16不得存在得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对比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8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1日 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建设东路
地 址:
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邮 编:
746000
邮 编:
730000
联 系 人:
张艳奇
联 系 人:
岳菊 雷鸣 杨晶晶 李阳
电 话:
18993916816
电 话:
19913909967、1991390993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9913909967@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异议接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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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2026年09月16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9-17 19:25:39
2026-09-17 19: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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