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及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家用燃气灶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序号
名称
内容
项目情况
招标内容:家用燃气灶
项目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宝坻区
招标人
名称: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电话: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环湖路8号智湾广场2栋407室
联系人:邢旺
电话:17695496155
招标项目名称
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及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家用燃气灶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
自筹
交货方式
根据招标方需求数量和地点,供方送货,得到招标方发货通知后3天内全部到货。运输及装卸费由中标方承担。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60天
投标文件
纸质版正本一份,纸质版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现场踏勘
不组织
联合体
不允许
投标人要求
接受家用燃气灶生产厂家单独投标。
接受家用燃气灶生产厂家授权的此项目唯一代理商投标。
产品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高档)、家用燃气灶(中档)、家用燃气灶(低档)三个等级的家用燃气灶。
入围供应商的选择
根据家用燃气灶的性价比及品牌影响力确定入围供应商,且产品及服务须具备推广销售价值。
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入围服务商有义务按照合同要求供应家用燃气灶。
在家用燃气灶的保修期限内,服务商有义务提供整机及零配件的质保服务。
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如国家技术质量标准及能效标准发生变更的,入围供应商有义务供应中标产品同级别最新标准的家用燃气灶,且不得提价。
合同签署方式
入围方分别与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新兴津宝燃气(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合同。
价格约束
投标人的报价应合理且具有竞争力,符合天津市农村地区的实际购买能力。
招标人将依据市场行情对报价进行评审,对明显高于合理水平的报价,招标人有权予以否决。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方需将1.5万元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公司账户,中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评标结果公示完成后无息退还。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
账 号:02061501040019559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建国南路支行
将付款银行回单发送至邮箱17695496155@
签订合同类型
购销合同(敞口)
付款方式
商业承兑/银行承兑/电汇
评审方法
综合评标法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9月18日17时 00分到 2026年9月28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此费用不退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
账 号:02061501040019559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建国南路支行
将付款银行回单发送至邮箱17695496155@
响应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所生产或代理的家用燃气灶满足国家3C认证且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能效。
(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拥有与燃气公司合作的业绩。
(6)提供的产品须完成天津区域销售备案(在天津区域有销售记录)。
(7)整机质保三年及以上,主要零配件提供8年供应保障。
响应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