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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集团智能建造研发总部项目C栋标准层公区标识工程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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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市政集团智能建造研发总部项目C栋标准层公区标识工程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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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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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市政集团智能建造研发总部项目C栋标准层公区标识工程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43990.46平方米,本项目共有一栋商业办公楼,两栋住宅塔楼,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约为9993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为33132.1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为7582.37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约为57448.54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为1746.94平方米,非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为28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面积约为44007.46平方米。2.采购范围c栋 B1、3-32层,第18层不纳入本次范围,共计31层,合同总报价必须包括深化设计、货物及配件提供、施工设备费、劳务费、基本劳动保险金、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利润、税金、总承包服务费、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业务费用,以及安装调试、验收、所有专项检测费、培训、技术服务(包括图纸的提供)、相应的广告标识施工工程费及质保期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设备价格变动对报价的影响,结算时不因材料、设备等价格变动而追加,超出按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设计的图纸建设范围,建设工程量部分可给予变更结算。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94683.46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响应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3供应商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供应商声明》(见附件二)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供应商声明》);4供应商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5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31楼招采中心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31楼招采中心
十二、其他
1.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1.1供应商购买比选采购文件须带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进行报名登记,只接受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比选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1.2请于 2026 年9月17日至 2026 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31楼招采中心)进行报名登记获取比选采购文件。1.3比选采购文件费500元/套,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注: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户 名: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账 号:4400 1491 2010 5047 5738备 注:项目名称+比选采购文件资料费】2.响应文件的提交2.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9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31楼招采中心)。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须手持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4未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匡工
联系电话:020-8386898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工
联系电话:020-8382799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市政中环大厦31楼
采购方:广州市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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