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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原建工-2609-华中-(037502)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新迁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瓷砖框架协议防滑地砖\800×800×12mm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原建工-2609-华中-(037502)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新迁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瓷砖框架协议防滑地砖\800×800×12mm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南
发布时间:
2026-09-18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原建工-2609-华中-(037502)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新迁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瓷砖框架协议防滑地砖\800×800×12mm(招标编号:NZZ260924-0375-137361)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防滑地砖\800×800×12m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原建工-2609-华中-(037502)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新迁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瓷砖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防滑地砖\800×800×12mm

3600.000

块



2

内墙瓷砖\400×800×6mm

1400.000

块



3

柔光砖\600×600×12mm

700.000

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只接受直接生产商/制造商(标的物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投标人如实提供生产厂房证明、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带位置信息、拍摄时间的高清实拍图片,并填报真实实际生产地址;招标人( 如果认为需要现场复核)后续现场复核将以投标文件载明的生产地址为唯一核查地址,若实际地址不符或无法在该地址核验到对应厂房及生产设备,投标人自愿接受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章的承诺书,承诺前述全部资料、地址信息真实无误。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1. 投标有效承诺 投标报价真实、合规、有效,不存在虚假报价、恶意报价等违规情形,不因自身主观原因擅自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资格。在招标人正式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订项目合同。已充分知悉并完全认可本次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全部条款约定,自愿严格遵守相关保证金管理要求,若存在违反上述承诺及招标条款的行为,自愿配合招标人严格执行保证金相关处置约定及招标管理制度。 2. 履约响应承诺 本次项目框架协议正式上架生效后,针对招标人通过易派客平台发起的采购订单需求,在3个自然日内完成采购请求响应,严格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资质、价格、供货、服务等全部条款,及时签订订单合同并保障物资/服务稳定供应,绝不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拖延供货、中止供货,或擅自增设协议、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章的承诺书。 3. 招标条款认可承诺 已全面、完整研读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配套文件,完全理解并认可其全部重要条款、约束要求及履约标准,明确知晓自身权利与义务。自愿接受招标人依据本投标承诺及招标公告约定开展的各项审核与处置工作,无任何异议。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章的承诺书。 4. 供应商考察资格承诺 若本单位属于首次参与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业务、或处于违约停用处理后恢复交易资格、或经评标委员会提出需要现场复核、或因其他原因被认定为需要现场复核的情形,自愿接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的现场复核内容及《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国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组织的现场复核。若复核不合格(即考察评分未达到70分(含)以上),自愿接受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处置结果,不提出任何抗辩、申诉及异议。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章的承诺书。 5. 违约追责承诺 若违反上述第1项、第2项或第3项中的任意一项承诺,自愿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自愿放弃未来2年内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所属单位全部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同意将本承诺书第1、2、3、5项承诺条款纳入后续签订的项目合同文本,作为合同履约及违约追责的有效依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注:第4项供应商考察承诺的后果仅限于本次投标资格否决,不纳入未来2年禁入范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18日9时0分



至



2026年9月23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前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2)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咨询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加盖公章,否则有可能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楚东东



联系人:



王海英







电   话:



17339336178



电   话:



0393-472001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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