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2026-2028年度全过程成效跟踪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公路资产所有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路资产所有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及履约全过程管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对照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相关工作要求,通过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新疆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全过程成效跟踪研究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旨在对照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相关工作要求,通过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新疆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成效跟综研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在启动阶段,以交通运输部政策要求为总体指标,对应用场景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任务,协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细化指标,明确成效跟踪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等,实施期内协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每年对具体指标任务进行分解,通过成效跟踪牵引项目规范、协同、高效、高质实施。
(2)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阶段,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不定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推进会)等,及时掌握相关示范项目的推进质量、进度等情况。协助做好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相关政策对接,协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分工方案,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成效跟踪工作,包括指导其完成自评成效跟踪报告的内容撰写和佐证材料整理。根据各示范项目的相关材料和推进情况,视情况至自治区内相关项目现场开展调研。
(3)根据各示范项目自评成效报告和项目推进情况,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写2026-2028年度省级成效跟踪报告,形成新疆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2026年度成效跟踪报告、终期成效跟踪报告(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政策工作时间安排)。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包括省级、部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年度成效跟踪和终期成效跟踪完成为止。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及委托人要求和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交通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慧化或智能化)的工程咨询工作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8日20时00分,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15时30分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环节结果确认时间为15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05
邮 编:830000
邮 编:100020
联系人:牛亚运
联系人:唐宝、裴建壮
电 话:13201308617
电 话:0991-5880770、13565941495
纪检监督:0991-7675756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