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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采区本级] 淳安县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非政府采购项目)四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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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企采区本级] 淳安县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非政府采购项目)四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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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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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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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采购公告CAZBDL2026ZCXJ- 010-3号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CAZBDL2026ZCXJ- 010-3号三、采购预算价:人民币不超过149000.00元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招标控制价(元)1公务用车采购项目1辆149000.0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 下午2:00-5:00。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下午5:00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八楼812室招标采购科。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徐红萍 联系电话:0571-64819847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30时止八、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8楼开标室。九、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30时整十、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8楼开标室。十一、其他事项:(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联系人:余八景;联系电话:0571-65025799。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8楼812室招标采购科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红萍 联系电话:0571-64819847采购单位联系人:方苏杭 联系电话:15057192982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联系人 :黄建成 联系电话:0571-64816098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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