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城乡供水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复预算为10804638.85元。经新疆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实施,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施工劳务分包采购,详细采购内容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1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中须附相关财务报表表等)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等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现象。)。
3.3业绩要求:近五年有类似相关业绩(2021年9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工程施工类或工程劳务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
6、其他说明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2在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才能报名下载并参与本项目投标。
6.3供应商注册及登录问题详见“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服务热线”。
6.4办理CA锁详见“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办理”。
6.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新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新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
提出异议渠道: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13325531965
举报邮箱:915578790@
9、联系方式
名 称:新疆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218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方式:1509126040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38号工人文化宫图书馆楼四楼
联系人:耿龙祥
电 话:13199865900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