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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招标/资审公告]零碳迁安虚拟电厂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远程、异地、双盲、分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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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迁安市][招标/资审公告]零碳迁安虚拟电厂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远程、异地、双盲、分散)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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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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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迁安虚拟电厂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远程、异地、双盲、分散)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零碳迁安虚拟电厂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迁行审投资备字[2026]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智航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安市智航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零碳迁安虚拟电厂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G1302832600202001 项目预算:254975.61万元 最高限价:254975.61万元建设地点:迁安市全域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屋顶及附属场所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577MW(光伏发电每个点位不超过6MW),分布在199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一般工商业屋顶及附属场所,配套储能172MW/344MWh,同时构建虚拟电厂平台设施。项目建成后年设计光伏发电约7亿千瓦时,储能能力344MWh。工期:1095日历天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含199处点位分布式光伏(总装机577MW)、配套储能172MW/344MWh、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运维管理、系统调试、各项试验检测、并网手续办理、平台开发部署、竣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维保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须满足)。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须满足);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单位须满足)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信誉要求:投标人评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6年9月18日8:30至2026年9月23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受理人: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韩志华,联系电话:0315-7277606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315-7689578;电子邮箱:ttxs20240828@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0元。10. 联系方式招标人: 迁安市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迁安市 地 址:迁安市永顺街道汇元路21号邮 编:064400 邮 编:064400项目负责人:杨文夺 项目负责人:韩志华项目负责人电话:19133358856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5-727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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