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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工程中央绿带景观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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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工程中央绿带景观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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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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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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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工程中央绿带景观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起步区东西轴线市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98号)、关于对《关于开展起步区东西轴线市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调整的函、《关于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新区财政资金30%+企业自筹7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区间工程中央绿带景观工程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雄安新区东西轴线一二三组团及相关区域景观工程,长度约12公里。包含中央绿带景观工程和道路分车带及两侧人行步道区域景观绿化。2.3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绿化种植、竖向地形、土方工程、铺装工程、文化小品、景观给排水、灌溉、电气等。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标段估算价约为:18258万元。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施工工期2026年11月10日至2027年11月1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3.申请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最低要求:/。(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须满足下列a和b要求:a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b近五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工程或城市风景园林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施工合同,其中该合同中该项目经理负责范围内对应的施工内容及规模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该项目经理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4)财务要求:/。(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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