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街档案整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档案整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至2025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往年已归档照片档案移交进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4万元以下(含税)。
(三)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二、公告时间
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
三、服务项目内容
(一)按照越秀区国家档案馆标准,对2024年至2025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约700件)、会计档案(约150卷)、照片档案(约160张)、基建档案(约5卷)、实物档案(约10件)等进行规范化整理,包括分类、排列、编号、盖章、著录、入盒等。经大塘街道验收合格后入库上架,并上传至越秀区馆室一体化系统。同时建立和完善档案编研工作,形成大事记、组织沿革、归档说明、全宗卷指南等编研材料(约2套)。对以上各类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约20000页),并上传至越秀区馆室一体化系统。
(二)对往年已归档照片档案(约1500张)进行规范化核对,包括目录核对、修正、装订、分类、排列、编号、装盒等,完成上架并上传至越秀区馆室一体化系统。同时按照越秀区国家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完成全套照片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三)以上档案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双方验收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和数量为准。
四、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
1.经营范围涉及档案管理服务或档案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
2.在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并取得《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内容及进度提供人员相对稳定、档案整理经验丰富、保密意识强的驻点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档案行业工作经验(提供驻点服务团队介绍及以往承接相关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
4.驻点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具有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5.服务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并承诺对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类档案及各种文件资料严格保密,保密义务不因项目结束而终止。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服务机构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五、报名信息
(一)报名期限: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以下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进行报名: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简介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或说明(加盖公章);
6.项目报价表。本次报价为含税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名文件,按无效参选处理。
7.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其他资料。
(三)报名及提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东皋大道17号之一五楼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020-83826321邮编:510055
六、选取方式
采用综合评审方式,择优确定1家服务机构。
七、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所有。
附件: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7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