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智能化专项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智能化专项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9-17
详细内容:

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智能化专项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资审公告 交易方式:其他 项目编号:XAPR•G20260000334001 :2026-09-17



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智能化专项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社会〔2024〕5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24〕1567号、《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社会[2024]17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25)756号、《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00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林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智能化专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东至城市道路NB10,南至城市道路EA2,西至城市道路NB9,北至绿地。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三个施工区段,共计496658㎡。





施工区段一:包括1-1#公共教学及学科组团、1-2#校门门卫、1-3#学科组团及办公、1-4#公共教学及学科组团、1-5#公共教学及学科组团、1-6#图书馆及各单体红线范围内室外部分。





施工区段二:包括3-1#公共教学及学科组团、3-2#公共教学及学科组团、3-3#食堂、3-4#综合体育馆、3-5#体育看台、3-6#科研用房、3-7#实训中心、警卫室、1-7#危化品暂存室、5-19#垃圾转运站(此处为一组团中的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为625㎡)及各单体红线范围内室外部分。





施工区段三:包括4-1#校园综合服务与数据中心、4-2#师生活动中心、4-3#食堂、4-4#创新工坊、4-5#公共教学及学科组团、4-6#学科组团、6-1#大觉院及各单体红线范围内室外部分。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31911.34万元。其中:标段一合同估算价约为13824.79万元,标段二合同估算价约为18086.55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智能化专项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工程第二组团范围的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等智能化各子系统的线缆敷设,设备、软件供货、安装及调试;所有智能化子系统必须可配合定制开发、开放通讯接口、提供通讯协议;并配合数字校园物联中台及综合管理平台等实施单位进行整体系统集成工作。





同时对本次智能化工程在施工阶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图纸深化工作(包括不限于智能化工程现场材料和设备安装示意图,控制台、箱、柜内部设备安装示意图、结合精装修施工节点深化施工图、深化节点图和施工大样图)等全部内容,施工阶段的图纸深化工作应符合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的要求,应表示出材料和设备布置的位置、形式、接线和线路排布要求,应达到可以指导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非标准设备制作、接线、调试、验收以及维护所需的要求。





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及协调:





(1)本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须与机电、消防、给排水及采暖、通风空调、电气工程、送排风、变配电、精装修、电梯、外管网、景观小市政、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承包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界面,确保项目完整畅通、美观好用。





(2)本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有义务对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实施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修改,并需经过建设单位、设计人、发包人的认可。





(3)配合第二组团建筑单体竣工验收和完成单体智能化系统基本功能调试工作后,仍需配合完成第二组团内后续家具等终端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以及与其他组团数字校园系统施工单位配合完成跨组团系统对接及联调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一:招标范围包括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工程第二组团范围的多媒体会议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等智能化各子系统的线缆敷设,设备、软件供货、安装及调试;所有智能化子系统必须可配合定制开发、开放通讯接口、提供通讯协议;并配合数字校园物联中台及综合管理平台等实施单位进行整体系统集成工作。





标段二:招标范围包括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工程第二组团的范围的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智能化各子系统的线缆敷设,设备、软件供货、安装及调试;所有智能化子系统必须可配合定制开发、开放通讯接口、提供通讯协议;并配合数字校园物联中台及综合管理平台等实施单位进行整体系统集成工作。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标段一: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为2027年5月10日。其中:施工区段一竣工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施工区段二竣工时间为2027年5月10日;施工区段三竣工时间为2027年5月10日。





标段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为2027年5月10日。其中:施工区段一竣工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施工区段二竣工时间为2027年5月10日;施工区段三竣工时间为2027年5月10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管理团队设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区段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BIM负责人、BIM工程师、设计人员、纪检人员、资料员、设备安装质量员、造价工程师、劳务员等全套管理团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包含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数据中心项目)施工业绩。





注:①上述所附业绩合同若为包含上述施工内容的其他施工合同,该合同中申请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规模和施工内容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申请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若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它施工合同,合同中无法直接显示智能化内容及金额的,不予认可。





②公共建筑指:《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第2.0.3条“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如: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 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请各申请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5年度),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5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t.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u.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j项修改为本条);





w.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x.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y.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z.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投标人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形;





以上s、t、u、v、w、x、y、z、A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s、t、u、v、w、x、y、z、A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8)其他要求:申请人若中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申请人资格要求最后一款“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不适用项目,修改为:“本项目采用集中资格预审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各申请人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6年09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08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5.2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9时00分00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项目部





联系人:党鹏 、甄迎岩





电话:13132149686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项目负责人:王亚娜、赵雪杰、柳庆华、李佳佳





项目负责人电话:18333615677、15933561800





电子邮件:kjyxiongan@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方法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评标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不按照资格预审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4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5014.3940,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


9.5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亚娜


联系电话:18333615677


电子信箱:kjyxionga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邮箱:yshhjjjyjd@。


9.6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9.7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


9.8申请人应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9.9《关于上线 “暗标格式智能检测” 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链接:

资格预审文件PDF版-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智能化专项工程_资审文件.pdf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