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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某公司四位一体数智畜牧业协同云平台(二次)
公告名称:
大姚某公司四位一体数智畜牧业协同云平台(二次)
所属地区:
云南
发布时间:
2026-09-17
详细内容:
大姚某公司四位一体数智畜牧业协同云平台(二次)

未终止



:2026-09-17



正文

公开谈判采购标包文件



大姚某公司四位一体数智畜牧业协同云平台(二次)



大姚某公司四位一体数智畜牧业协同云平台(二次)(项目编号:YNCGXM202609110004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谈判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大姚某公司四位一体数智畜牧业协同云平台(二次),本项目预估金额125512.72元人民币(不含税),以成交金额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为建设大姚某公司四位一体数智畜牧业协同云平台(二次),通过牲畜体征采集、边缘AI视频采集、牲畜体重自动采集、视频安防、通信网络配套建设,实现牛只体温、运动行为、体重、现场视频、环境温湿度等数据实时采集、传输、存储、AI分析,将数据汇聚至平台,实现各模块数据互联互通,真实反映养殖业务场景,提升畜牧养殖数字化管控能力,实施本项目。



(2)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质保期:1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1







RFID牲畜体征数据采集技术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0







项







29.00









2







边缘计算视频采集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90







项







590.00









3







系统集成及调试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1







项







14412.0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是指生物芯片耳标设备销售或集成服务)。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单项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认定标准:合同中约定合同总价或预估总价,合同最终按照固定总价或审计后的合同价进行结算的合同视为单项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执行期内预估总金额并明确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及明确的固定单价结算的合同视为框架合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 9月 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9 月 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 9月22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响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 9月 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 9月21日23时59分59秒。



3.2获取地点:本项目文件以邮件方式获取。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18184822972,邮箱:18184822972@)索取采购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商务谈判报名材料”为主题,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须与下述谈判报名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商务谈判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商务谈判文件将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3)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见下表“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单位名称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邮箱







 









领取日期







 









是否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的不影响报名,但报名后5日内必须完成注册)

网址







是/否









备注







 



3.4获取本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及电子版(U盘)递交。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6年9月22日14:00前;云南省楚雄市永安路366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3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22日14:40前;云南省楚雄市永安路366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公开谈判文件的;



4.4.3公开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公开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366号



邮    编:675000



联 系 人:孔老师



电    话:18908788623



电子邮件:1890878862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西城支行



账    号:2516027209022104676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00



联   系   人:鲁成伟、李越、于凤荣



电        话:18184822972



电 子 邮  件:18184822972@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艮山支行



账        号:1202022319900159686



 



7.2异议接收方式



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7127420



异议接收邮箱:@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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