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八家户农场水源置换工程)—勘察(测)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八家户农场水源置换工程)—勘察(测)设计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水费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精河县恒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精河县八家户农场 ;
2.2 项目规模:改造牛场二支渠、牧业一队一斗渠等7条渠道,改造渠道总长19.296 km,配套相应渠系建筑物。新建雷达水位计监测站17处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立项、可研、初设批复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土地地籍调查及勘界报告);协助发包人(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对各类专项(专题)报告的审查和批复等其他配套服务;协助业主进行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 ;
2.4 最高控制价:2200000元 ;
2.5 质量标准: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水电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达到相应各阶段设计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
2.6 服务期限:整个项目全阶段设计服务至竣工验收等;设计成果文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设计深度及要求:设计成果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资格,具备不低于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类。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7日 11时00分至2026年10月11日 20时00分,登录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2日 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https://.cn/)、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1时00分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00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交说明:保证金直接在随行易交易平台缴交,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操作形式: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单位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1)缴纳程序:投标人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地址:精河县交通路6号 邮编:833300
联系人:马继龙 电子邮箱:1321459784@
电话:1510909986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精河县恒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博州精河县城镇绿园小区10幢15号商铺 邮编:833300
联系人:王前锋 电子邮箱:936107021@
电话:19390995200 传真:/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
地址: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州直机关二号楼
联系电话:0909-2319936
9. 异议提出的渠道
受理部门: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受理电话:1510909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