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S322鹿嵩线扶沟村至龙头村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二次)(项目代码:2506-410325-04-05-865992),已由嵩县交通运输局《关于S322鹿嵩线扶沟村至龙头村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嵩交【2025】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补助+自筹,招标人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S322鹿嵩线扶沟村至龙头村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二次)
2、项目代码:2506-410325-04-05-865992
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209号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6-15
5、资金及最高投标限价:上级补助+自筹,最高投标限价10551308.00元
6、项目概况:该项目起于黄庄大街G208二淅线与S322鹿嵩线共线段终点交叉处,路线向西,途经扶沟村、古垛村、石楼村、穿越台上隧道(台上村),七泉村等村镇,终止于嵩县纸房镇龙头村,路线全长14.3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行车道范围内现有沥青面层铣刨4cm后,对路面病害进行处治,然后铺筑橡胶沥青纤维碎石封层+4.0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C)。
7、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
8、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工期:5个月。
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优良;
11、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执行;
1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6、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7、评审与定标: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4)中标候选人数量及规则: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
(5)中标候选人核查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十章定标办法”;
(6)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7)开标及定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2025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国家企业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