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潘家窑煤矿项目工业场地平整: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使用时限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业绩要求: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2项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包含土方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包含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盖章页;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注1】提供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在类似业绩中项目经理必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需提供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全程履约的承诺函,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全程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2】项目经理提供的类似业绩,若同时满足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全部认定条件,可同步计入投标人业绩。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