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九批次(其他费用物资类)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HZB-HW-202605043
一、招标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九批次(其他费用物资类)询比采购,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九批次(其他费用物资类)询比采购
2.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2.3、交货期:按合同约定(关于技术规范及系统中出现的送货时间若早于公告发布明确的时间,则以公告中要求时间为准)
2.4、本次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一:货物清单及采购申请限价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标段1、标段2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查询截图等)。标段3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
3.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网站使用帮助 ”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 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 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7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一:洗衣液,沐浴露等
(1)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标段二:洗发水、护发素、毛巾等
(1)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标段三:厨具等
(1)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本项目限中:设置限制中标原则,本项目标段一至标段二限中,具体要求为针对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可中的标段数限制为: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标段。
(2)若同一投标人所投的多个标段同时综合排序第一,招标人根据投标金额由大到小依次授予标段直至达到最多可中标段数的上限。其余标段该投标人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及推荐中标,招标人将授予综合排序次之的投标人。若以上情况出现投标人多个标段投标金额相同,则由招标人按照技术评审得分较高为优先。
(3)若投标人只有一个标段排序第一,则必须选定此标段为中标标段,若投标人放弃此标段的中标资格,则不授予其他标段的中标;若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均排序第二,且两个及以上标段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均放弃中标资格,排序第二投标人也只能选择投标报价最高的标段中标;以此类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本采购项目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4.4、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23时59分59秒。
说明: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 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
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2026年9月29日10时00分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注:供应商解答路径: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6.3 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物
服 务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计算标准计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2MAED5CA40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东方银2座2号楼1014室
账户号码:0552060104000679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8475101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3)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6140115
中标人将交易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公告标明的邮箱之后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无。
(5)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异议受理邮箱:btgdgswzgyc@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马斌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binghui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