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我院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就医患者生命及财产安全,我院拟面向社会对医疗责任险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业内优质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2026-2027年医疗责任险服务 | 一年。 若有在保单有效期内产生的赔案尚未完结的,服务期至所有赔案完结为止。 |
2.基本情况: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为精神专科医院,医疗机构等级为三级公立医院。具体资料可到医院医教科索取或通过电话0754-88203876咨询(正常上班时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供应商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机构。经营范围:保险业务;
4.具有项目服务的能力,保证能及时对服务项目提供实施服务与建议;
5.在近三年的商业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
三、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简介;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方案及预算;
5.同类项目业绩和案例(需提供合同或保单);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原始文档电子版一份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一份盖章,一并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医教科。
四、资料递交形式
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0754)88203876;
联系人:郭老师、梁老师;
联系邮箱:stsyyjk@;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湖路50号六楼医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