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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粮食文化主题馆投标邀请书
公告名称:
清流粮食文化主题馆投标邀请书
所属地区:
福建
发布时间:
2026-09-17
详细内容:

清流粮食文化主题馆

招标编号:QLJJ2026-003

1.致: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晟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昊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粮食文化主题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聚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3.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57930元;

3.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粮食文化主题馆,具体详见工程项目预算清单及图纸;

3.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7930元,下浮K值7%

3.4.工期:30日历天。

3.5.标段划分(如果有):/;

3.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4.5.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网址: 即2026年09月20日上午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09月20日-2026年09月22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7.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明人社[2025 ]14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

电话:13860585397,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聚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怡景路350号

电话:18060188917,联系人:小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县检察院旁)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 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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