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财务决算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大理州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财务决算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大理州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财务决算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53LX0326001732
3、建设项目概况:实施国土绿化任务362500亩,其中: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109000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68000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80000亩、生物防火隔离带5500亩。项目建设总投资28574.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372.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69.89万元,预备费832.27万元。
4、项目建设地点:大理州祥云县、南涧县、巍山县、云龙县、剑川县、漾濞县、鹤庆县、弥渡县等8个县。
5、采购范围:完成云南省大理州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的财务决算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本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作;(2)资产交付工作;(3)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4)配合政府审计及财务咨询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以采购人出具的进场服务通知为准,服务周期覆盖项目施工实施、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审计收尾、资料归档全部流程,持续至本项目全部建设工作完成、审计终审结束、所有项目手续闭环办结为止。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9、★服务质量:相关成果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10、★最高限价:25.00万元。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或(2);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
(1)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cn)取得赋码,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2)。
3、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联系人:王工
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
电话:0871-65388167、0871-65376713
联系人:李工
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