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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全民健身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全民健身项目已通过备案(审批),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全民健身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全民健身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2870;东港审字[2026]14号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西海公园、蓬莱公园、部分社区、现有体育场馆等的健身设施和健身场地进行改造等。
计划投资:2439.292354万元,其中施工计划投资2401.057131万元,监理计划投资38.235223万元。
工程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04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总工期:57日历天。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1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
渣土类型及数量: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以来不少于3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参与本项目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其中投标人拟报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总监具有近一年以来不少于3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