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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0020013c8d432f-031e-4309-a1da-b9717e047cc72026/10/2209:003c8d432f-031e-4309-a1da-b9717e047c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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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提升项目(石大胜华西侧土地整理-环氧氯丙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垦利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提升项目(石大胜华西侧土地整理-环氧氯丙烷)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0-370505-04-01-678732),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瑞兴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垦利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提升项目(石大胜华西侧土地整理-环氧氯丙烷)
项目编号:垦建招字【2026】14号;E3705000001002871
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外购土方、场地平整、土方回填、临时道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金专项债券及自筹。
计划投资:600万元。
工程地点:垦利开发区。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投标人注册人员合标性审查机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对投标人注册人员合标性审查。严格执行《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字〔2025〕5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注册人员须满足其响应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设计单位投标人注册人员应满足资质延续要求)】。经审查发现投标人资质异常、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条件、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