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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6-09-17 15:52:26 文章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字体大小:【A-AA+】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现选取近期查处的2起社会组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广州市越秀区佗城篆刻家协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案。
广州市越秀区佗城篆刻家协会不在登记住所办公且不按照规定办理地址变更登记,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连续多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对广州市越秀区佗城篆刻家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广州市越秀区侨艺书画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案。
广州市越秀区侨艺书画会不在登记住所办公且不按照规定办理地址变更登记,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连续多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6年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6年修订)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对广州市越秀区侨艺书画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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