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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G30高速柳园段电力线路共享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G30高速柳园段电力线路共享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甘肃
发布时间:
2026-09-17
详细内容: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G30高速柳园段电力线路共享项目-询比公告



【2026-09-17   24】











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G30高速柳园段电力线路共享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G30高速柳园段电力线路共享项目(项目编号HX-GSTT--20260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电力线路检修运维服务。

1.6标段划分:☑不划分□划分;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7.5万元(不含税),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G30高速柳园段扩建改造项目电力线路检修运维服务。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2.3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合同以成交供应商成交含税总金额签订。

2.4采购预算金额:39.75万元(含税)。

2.5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②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证明材料要求:

I.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II.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③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④特种作业人员2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操作人员1人。

证明材料要求:I.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局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II.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载明的有效期和使用期均须处于有效状态;

III.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IV.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内(自2023年8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40万元。

①同类项目定义:电力设施维护服务类。

②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③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⑤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⑥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⑦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业绩材料,不予认可。

(7)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的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13)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1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资质等材料必须是供应商的:

①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③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7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2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点击领取”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3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按项目售卖),售后不退。询比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支付。

5.4询比文件费用发票事宜:询比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询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供应商注册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应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办理CA请点击平台“CA专区”模块,选择“标证通下载”进入“新点标证通”(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

10.行政监督部门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









邮 编:730050





邮编:/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人:【翟学琪、李新民、刘迪、李成浩、陈光理、王宜谦】









电话:【0931-8778118】





电话:【13290943627、13639315095、1332133346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aixq1028@】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路支行】









账号:/





账号:【15552000002454503】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联系人:翟学琪;异议联系电话:13007510405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6年09月17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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