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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营维中心南苑城市网格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未终止
:2026-09-17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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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营维中心南苑城市网格用房租赁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龙沙营维中心南苑城市网格用房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齐齐哈尔市电信分公司龙沙营维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房屋租赁采购项目的需求单位为龙沙区营维中心,房屋租赁后计划当做办公用房使用。采购中心与龙沙区营维中心共同预选房源,通过走访比较,位于龙沙区尚品家小区2号商业00单元01层01号的房产基本满足租赁需求,该房产的房屋性质为办公用房,业主是许艳秋,在价格合理的条件下,公司拟租赁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使用,本次租赁为首次租赁。计划租赁期1年(2026年9月24日到2026年10月23日),合同金额为31000元(含税)。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许艳秋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1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冬梅,18904621336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明琦,18904621296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电信分公司龙沙营维中心
日 期: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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