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 :赵雷 男 1966年10月30日出生 身份证号:152123196610****** 住址:莫旗尼尔基镇建设局住宅楼。
声明人 :赵峰 男 1969年03月21日出生 身份证号:152123196903****** 住址:莫旗尼尔基镇二商店住宅楼。
声明事项:我们是赵金玉的儿子,赵金玉于2023年10月2日去世。(配偶吴卫红 女 在世)赵金玉去世后遗留有一处房屋,位于:莫旗尼尔基镇万和金泰家园4号楼2单元6层60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蒙(202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不动产权第0002550号,房屋建筑面积:97.99㎡。
赵金玉生前未立遗嘱处分上述遗产。我们作为赵金玉的法定继承人,对他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继承权,现经我们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我们对全部继承人的身份及与其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已进行核实且真实有效。本声明包含的意思表示为我们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他人欺诈、胁迫,亦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以上声明人为所有法定继承人。如有不实,我们愿意对以上声明事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纳入失信名单。
故上述遗产的房屋产权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吴卫红(身份证号:152123195310******)继承。
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莫旗政府五号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们单位将正常进行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莫旗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