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标准规范乡村地名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市民办字〔2025〕7号)和《关于印发<赣州市2026年社会事务(区划地名)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圆满完成省、市布置的“乡村著名行动”工作任务,提升全县标准规范乡村地名体系建设水平,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在村(居)广泛征求意见、多方协商形成命名方案的基础上,经会议研究,形成了《关于乡镇辖区村(居)地名命名的请示》。
截止2026年9月15日,先后收到25个乡镇(城市社区)报送的地名命名的请示材料。我局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地名命名更名及使用标准化建设规范》的规定,结合全县地名管理的实际,专门安排了业务股室对乡镇(城市社区)报送的地名命名的请示材料进行了三审三校,经审核后,现有24个乡镇、城市社区共计拟命名3208条,其中道路拟命名3205条,广场拟命名2条(鼎龙乡圩镇鼎龙广场、埠头乡玉口村征程广场),居民小区拟命名1条(鼎龙乡圩镇鼎兴小区)。具体详见附件1-25。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材料或邮件形式于2026年9月21日前反馈到兴国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意见应具有拟更名道路的名称、理由及寓意等,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1日共5天;
联系电话:0797-5329813
附件1-25 关于乡镇辖区村(居)地名命名的请示
兴国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