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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电容补偿装置\35kV/5000kVar 3/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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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电容补偿装置\35kV/5000kVar 3/1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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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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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电容补偿装置\35kV/5000kVar 3/1(招标编号:NWZ261012-2935-13721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容补偿装置\35kV/5000kVar 3/1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电容补偿装置\35kV/5000kVar 3/1
4.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级电容器检测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彩色清晰扫描件,满足GB T 3906和DL T 604相关要求。型式试验报告产品与投标物资电压等级 35kV 一致。检测机构应为电力工业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电控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力电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科院)、机械工业电工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备同等效力的国家级电容器检测机构。
(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止)石油化工同类装置或同等工况下35kV并联电容器成套补偿装置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的2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关键信息清晰可见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2)电容器制造商必须有5年以上的集合式电容器生产经验:提供 2020年 12 月 30日之前的 1份集合式电容器合同的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仅接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或提供2020年 12 月 30 日前的集合式电容器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石家庄绿色转型发展项目数字化交付细则》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如资审项和技术文件不符,以资审项为准。
(3)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17日15时0分
至
2026年9月22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10月4日前,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振伟
联系人:
许文
电 话:
0311-80862701
电 话:
022-5806897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zxuw@
招标文件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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