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墩西路交安设施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程墩西路交安设施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E-FH-GK-2026-CG-0012
项目名称:程墩西路交安设施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353000元
最高限价:353000元
采购需求:程墩西路交安设施整治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原件,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无需提供授权书,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若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9 月17 日至2026年9 月23 日,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年10月8 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加密文件通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年10 月8 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可通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月17 日至2026年9 月23 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招标任务取消的告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 答疑截止时间为2026年9 月24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3. 只有在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上传,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
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凤凰镇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0512-58429956。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金谷路9号
联系人:俞臻
联系电话0512-5842652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河西南路南苑新村261号
联系人:季文洁
联系方式:15366266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