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取得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社保(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3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 style="margin: 0pt; height: 150%; text-indent: 21pt; -ms-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mso-pagination: none; mso-para-margin-right: 0.0000gd; mso-para-margin-left: 0.0000gd; mso-char-indent-count: 2.0000;">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