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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能化公司2027-2028年热电运行部固体废物转运利用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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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能化公司2027-2028年热电运行部固体废物转运利用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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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6-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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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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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能化公司2027-2028年热电运行部固体废物转运利用处置服务(招标编号:NTS260929-13712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7-2028年热电运行部固体废物转运利用处置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2027-2028年热电运行部固体废物转运利用处置服务
1.000
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2.具有投资项目备案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等。
(2)3.投标方须为已建成的利用处置单位,具有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利用处置资质。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中需载明利用处置能力≥50万吨/年。
(3)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4.投标人近3年(指2023年至今,以下同)具有330MW及以上的火力/热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运营业绩不少于1项,单份合同金额≥400万元,业绩要求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2)6.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近3年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要求附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
(1)8.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否决: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近三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者重大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10)近三年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
(11)被招标人或中国石化列入“黑名单”或者停用交易资格。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5.固废综合利用率不得低于75%(转运至填埋场固废不计入综合利用率),投标方需提供综合利用率高于75%的保证函。
(2)7.关键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与社保缴费证明、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①社保机构开具②所属投标人缴纳③缴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身份证:含正反面内容)。
(3)9.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4)10.投标人具有至少1辆自有或租赁新能源车(自有需提供行驶证及保险,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
(5)11.后续附件3《招标采购领域投标人廉洁合规承诺书》是构成投标文件及合同的关键组成部分。投标时未按规定提交或签署的,其投标文件可被视为不合格;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承诺的,将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直接依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16日16时0分
至
2026年9月21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的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凌华洪(0759-3609612、wzlinghh@),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古经理(0759-3609601)。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可通过邮箱查收(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箱)或平台查看(在“费用管理-标书费订单”中查看发票开具情况及下载发票)方式获取相应电子发票。如需更换发票,请联系招标中心业务员咨询。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linghh@),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初步评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进入开标程序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价格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马波
联系人:
凌华洪
电 话:
18295392210
电 话:
0759-360961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zlinghh@
招标文件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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