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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明州热电及长丰热电食堂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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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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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明州热电及长丰热电食堂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明州热电及长丰热电食堂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明州热电及长丰热电食堂综合服务采购项目。2.2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花园村明州热电厂及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08号长丰热电厂2.3招标范围:明州热电及长丰热电食堂综合服务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830000元(含增值税价)(其中食材采购费为暂估价3270000元(含税)(明州食堂食材采购费:2775000 元(含税)、长丰食堂食材采购费:495000元(含税)),明州食堂服务费560000元(含增值税6%)。)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3.1.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1.2项目负责人要求:/3.2项目业绩要求:/。 3.3信誉要求: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资格审查方式:(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格预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获取: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7日 9:00起至2026年9月21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5.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9月24 日09点30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5.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3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 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交纳要求: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3)其他说明与要求: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7、发布公告的媒介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招标人: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38号天宁大厦联系人:伯老师电话:0574-87290990 招标代理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联 系 人:虞工、肖艳电 话:0574-88313790传 真:0574-88313790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联 系 人:朱老师联系方式:0574-89299055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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