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长宁道(龙泽路-河西路)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6年9月17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6年9月17日
2、原公告内容:“缺少相关资格条件未能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显示一致”
更正为: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长宁道(龙泽路-河西路)监理招标公告(2412-130200-89-01-313580)
招标编码:G1302002601102001-1
1.招标条件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初步设计批复;唐审投资审字[20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 ,财政资金占比100% 。
建设单位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招标人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唐山市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94313.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577.66 万元;建设规模:长宁道(龙泽路-河西路)位于唐山市路北区,为东西方向的城市主干路。本路段西起龙泽路,东至河西路,长1196.624m(含长宁道龙泽路交叉口以北100米)。
主要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对长宁道(龙泽路-河西路)路段的再生水、雨水、污水、给水沟槽开挖范围内的道路、标线,以及施工范围内涉及到的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恢复。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R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2.74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项)、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
3.8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为(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表A。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font-style: normal;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9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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