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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供电增容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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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供电增容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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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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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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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供电增容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项目编号:I6401005358913845001 招标方式:综合评比 项目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供电增容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供电增容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HXD2026-ZB-128采购方式: 综合评比预算金额(元): 110000.00最高限价(元)(如有): 11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供电增容项目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需求洪水影响评价报告1详见综合评比文件110000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11000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17 09:00:00 至 2026-09-21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方式: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完成注册,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综合评比文件。)售价: 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9-24 09:00:00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293号万品汇商业广场三楼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泽招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加密。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3]149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其中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按收费标准下浮35%计收。 2.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与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综合评比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文件规定报名时间,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综合评比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联系方式: 0951-674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阅海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层 联系方式: 0951-3938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老师 电话: 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彩琴、石嘉玉、邓银莎 电话: 0951-3938377代理机构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09-16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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