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主体: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5〕111号)要求,我县作为守信激励认定试点县,即日起全面启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激励对象自愿申报认定工作。本次试点聚焦优质守信经营主体,配套专属监管、政务、金融多重利好政策,重点扶持地方特色产业、红色文旅产业发展,全方位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县各类经营主体开放申报通道,欢迎全县符合条件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
一、认定基本说明
本次信用激励对象认定严格遵循依法规范、科学公正、精准导向、动态管理四大原则,依托江西省智慧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以量化透明的统一标准开展筛选、审核、公示及动态管理。成功认定的主体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江西)专属标注公示,是赣州市官方认证的优质信用名片,含金量高、实用性强。
二、申报硬性准入条件(需全部满足)
1.经营状态正常。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态为存续,证照合法齐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完整规范,生产经营稳定。
2.信用等级优良。近3年在市场监管部门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中,持续被评定为低风险,判定数据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准。
3.信用记录良好。无未完成信用修复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其他失信记录。
三、不予认定情形(存在任意一项直接否决)
经营主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守信激励对象:
1.严重资不抵债,负债总额高于资产总额,经营风险极高;
2.年报数据虚假、异常,存在零填报、关键信息漏报、数据逻辑失衡等问题;
3.法定代表人及关联任职企业存在违规关联经营风险;
4.查实存在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行为;
5.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查实投诉举报问题;
6.存在轻微及以上违法失信行为,被纳入各部门联合惩戒名单;
7.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等违规行为。
四、获评守信激励主体可享多重利好
1.官方信用专属标注。由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江西)添加“市场监管信用激励对象”专属标识,全网公开公示,提升企业品牌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
2.差异化柔性监管。降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等级,大幅缩减日常抽查比例和频次,优先采用非现场监管模式,落实“无事不扰”精准监管;
3.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在行政许可、资质办理、备案登记等业务中优先办理、容缺受理;在示范创建、荣誉评选、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4.专项金融赋能支持。纳入赣州智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专属名录,入驻信用激励融资专区,可享受金融机构便捷审批、利率优惠、专项信贷等金融扶持政策。
四、申报方式与地点(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1.申报时间:即日起长期受理,分批次集中上报。
2.申报地点:
潋江分局:5322246,地址:潋江镇兴国大道34号
鼎龙分局:5278031,地址:兴国县红门大道593号
高兴分局:5200056,地址:高兴镇中心大街与高兴大道交叉口南20米
永丰分局:5288001,地址:永丰镇永丰路与永福二路交叉口东北80米
龙口分局:5271078,地址:龙口镇238国道西北侧
江背分局:5247910,地址:江背镇江背中心小学西北400米
城岗分局:5260389,地址:城岗镇S450农民公园东侧约90米
古龙岗分局:5216070,地址:古龙岗镇油古段与古茶段交叉口东北80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13室:5311392,地址:潋江镇五福路68号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