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长宁道(龙泽路-河西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投资审字[202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招标人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唐山市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长宁道(龙泽路-河西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94313.57 万元,其中长宁道建安工程估算价7577.66万元,建设规模:长宁道(龙泽路-河西路)位于唐山市路北区,为东西方向的城市主干路。本路段西起龙泽路,东至河西路,长1196.624m(含长宁道龙泽路交叉口以北100米)。
主要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对长宁道(龙泽路-河西路)路段的再生水、雨水、污水、给水沟槽开挖范围内的道路、标线,以及施工范围内涉及到的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恢复。
建设地点:唐山市境内。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长宁道(龙泽路-河西路)施工招标,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852.471853万元。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5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R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R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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