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杭州湾国家湿地温泉酒店项目建筑概念方案征集(方案评审阶段)已批准,招标人为宁波海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杭州湾国家湿地温泉酒店项目建筑概念方案征集(方案评审阶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杭州湾国家湿地温泉酒店项目建筑概念方案征集(方案评审阶段)。
2.2项目地点:宁波市前湾新区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
2.3招标范围:本次为建筑概念方案征集。项目分期开发。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高端度假酒店为主,后续将推进二期商业项目开发,但在概念方案中需适当体现项目整体设想,以便后续的协调性和统筹性。一期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土地成本约1.4亿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2.4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为:人民币140万元;
方案落地配合费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60万元。
综合得分第一、第二、第三的中标人各获得概念方案第一次调整费20万元(含税)。综合得分第一的中标人将于深化设计完成后获得第二次调整费20万元(含税),若后续本项目落地实施时的设计单位为非综合得分第一的中标人,另有方案落地配合费最高60万元(含税,具体金额以投标报价为准)。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6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境内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style="text-indent:28px;height:150%">3.2境外投标人资格要求
境外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3.3投标人须为杭州湾国家湿地温泉酒店项目建筑概念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入围申请人。
3.4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投标。
3.5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各投标均无效。
(3)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满足第3.1、3.2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通过杭州湾国家湿地温泉酒店项目建筑概念方案征集(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组成不得改变,增减或者更换联合体成员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17日9:00至2026年9月24日23:59 时(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style="text-indent:28px;height:150%">4.2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
4.3已在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无需注册,直接使用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需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
4.4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text-indent:28px;height:150%">4.5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 地址、网卡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style="text-indent:28px;height:150%">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前湾分平台(宁波前湾新区创业创新大厦三号楼(宁波前湾新区玉海西路201号))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 style="text-indent:28px;height:150%">5.5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text-indent:28px;height:150%">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style="text-indent:28px;height:150%">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style="text-indent:28px;height:150%">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style="height: 150%">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height: 150%">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北侧众创园5号楼B264室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574-8237513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1920室
联系人:徐丰、周星宇、徐少梁、戈莹、忻秉明、董成浩
手机:15067436067、15258291252
电子邮箱:1154772240@(并抄送34491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