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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浩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处理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二阶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6BFFAZ51050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3.2.1条现变更为:“
1
3.2.1
预付款
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并收到预付款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
支付比例或金额:甲方预支付合同价款的30%。
支付单据:/ 。
预付款扣回方式:预付款在“第二次付款”对应的当期款项中一次性全额扣除;
截止期限:达到合同约定的“第二次付款”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扣回;
预付款保函要求
①第一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银行和担保机构的资质要求同履约保证金);
②在预付款扣回之前,乙方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③预付款保函在第二次付款时同步退还。
(7)未尽事宜按《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产投[2025]23号)、《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实施细则(试行)》(合产投[2025]45号)执行。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产投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6565623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章丽萍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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