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FFJSZ2026030001
项目名称
邗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HJFFJSZ2026030001001002
标段名称
邗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9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9月2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body {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Arial, sans-serif; height: 1.8; margin: 40px; text-align: left; h1 { font-size: 22px; margin-bottom: 30px; height: 1.5; font-weight: bold; h2 { text-align: left; font-size: 18px; margin-top: 25px; margin-bottom: 15px; height: 1.5; font-weight: bold; h3 { text-align: left; font-size: 16px; margin-top: 20px; margin-bottom: 10px; font-weight: bold; p { margin: 10px 0; height: 1.8; text-indent: 0; .section { margin-bottom: 20px; text-align: left; .contact-info { height: 2.2; margin: 8px 0; text-align: left; 邗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邗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邗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邗数据综审[2026]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 ,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邗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邗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柳青路99号、司徒庙路188号。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包含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和督审大队装修改造,其中: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范围为负一层、一至六层,内容包含室内及室外拆除、围墙砌筑、更换电动伸缩门、外墙涂料出新、原瓦屋面全部拆除后新做、新增空调格栅、更换铝合金窗、室内装饰装修、原结构柱梁板加固、加装钢结构电梯、室外雨污水及道路改造、室内装修软装、标识标牌等;督审大队装修改造范围为一层备用间、走道以及二层,内容包含一层及二层室内拆除、一层涂料出新、二层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修软装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邗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面积约为8417?、邗江公安局督审大队装修改造面积约257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757.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邗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综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
2.9 工期: 20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及标准
合格制:合格制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超过9家,我方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如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超过3家,但不足9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